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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时间:2023-08-2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儿童故事 文档下载

六、违规行为处理1.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收取未列明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目的:为规范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保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收费范围 1. 学费:根据学校办学成本、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可以合理收取学费。 2.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费、教育器材费、实验费、体育费、艺术教育费等,学校应当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列明的费用。

二、收费标准 1.学费的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合法的范围内,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杂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合法,不得高于教材和教育器材实际成本,并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费用公示 学校应当及时公布学费和杂费的收费标准,并在校内显著位置摆放公示牌,明确列明各项收费项目及金额。

四、收费方式和期限 学校应当提供多种收费方式供家长选择,允许家长按学年、学期、月份等不同期限分期缴纳学费和杂费。

五、退费办法 1.学生因特殊情况(如退学、转学等)需要办理退费的,家长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期限推算,按比例退还学费和杂费。

六、违规行为处理 1.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收取未列明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学校多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取消其办学资格。

七、监督与投诉 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的收费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予以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

八、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进行收费管理,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