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溪市教育局的要求,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兰溪市教育局决定于2023年上半年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兰溪市教育局的要求,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兰溪市教育局决定于2023年上半年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 各学校在编教师,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2. 具有相应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经验。 3. 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3年1月至6月。 2. 地点:兰溪市教育局(具体地点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三、认定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 2. 学历证明和教育教学相关证书复印件; 3. 教育教学经验证明; 4. 其他相关材料。
四、认定程序 1. 网上预约:认定对象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兰溪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预约。 2. 材料提交:预约成功后,认定对象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兰溪市教育局办理认定手续。 3. 审核认定: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资格认定。 4. 结果通知:认定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认定对象。
五、注意事项 1. 认定对象需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和有效。 2. 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教师资格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认定对象需按时参加认定工作,逾期没有合理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4. 具体认定细则和要求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请认定对象及时关注兰溪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如有任何问题,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