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以下是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招生范围 1. 招生对象为2023年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段的适龄儿童。 2. 招生范围限定在珠海市斗门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政策 1. 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2. 优先录取符合附属小学规划区划的学生。 3. 招生学校按照“学籍不离址、照片不离址、其它尽量不离址”的原则,尽量减少学生跨区就读的次数。
三、招生程序 1. 家长提供有效的户口迁移证明和学生身份证明,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审核,核实申请者的身份和资格。 3. 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招生结果。 4. 录取学生完成报到手续,正式入学。
四、招生计划和分班 1. 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资源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公告中公布。 2.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分班工作。
五、招生工作监督 1. 对于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2. 监督机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六、其他规定 1. 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核,核实学生的身份和资格。 2. 学校将进行学生体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是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