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异议,家长和学生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诉材料。
尊敬的家长和学生们:
根据中山市教育局的安排,2023年度中山市直属学校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中山市直属学校招生面向中山市户籍学生和其他具有合法居住证的学生。具体招生范围包括:
1. 中山市户籍学生:符合中山市户籍学生招生条件的学生,包括居住在中山市的市民户籍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工作或居住的市外户籍学生。
2. 具有合法居住证的学生:在中山市具有合法居住证的学生,包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工作或居住的市外学生。
二、招生计划
中山市直属学校将根据招生需要和学校资源设置招生计划,确保合理分配招生名额,保证学生的学习条件和资源。
三、招生流程
1. 报名:家长和学生需按照招生通告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报名手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笔试面试:按照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估。
3. 录取: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和学生前往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四、招生政策
1. 招生公平:中山市直属学校执行公平公正的招生政策,不歧视任何学生,公开透明地选拔优秀学生。
2. 优先录取政策:为了保障弱势群体学生的权益,中山市直属学校将优先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学生。
3. 公示申诉:中山市直属学校将在录取结束后,公示录取名单。如有异议,家长和学生可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诉材料。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生相关事宜,请联系中山市教育局或具体招生学校的招生办公室。
感谢您对中山市直属学校招生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中山市教育局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