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学校安排不当或存在争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温岭市政府将根据情况不断优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办法,并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根据台州市温岭市政府的规定,2023年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转学办法如下: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
- 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合法居住证明,且在温岭市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
- 学生年龄在3岁至18岁之间。
- 学生本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 入学申请材料: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格。
- 学生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 学生的近照。
- 学生的健康证明。
3. 入学流程: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前往当地教育局或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申请。
- 教育局会核对申请材料,并进行学校分配。
-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学习能力进行安排,确保学生能够适应教学内容和学校环境。
- 如果学校安排不当或存在争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4. 转学办法: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温岭市已就读的学生,如需转学到其他学校,需提供转学申请表格和转学原因书面说明。
- 转学申请需要经过原学校和目标学校的审核,同时需要教育局的批准。
- 学生须在转学前履行办理转学手续,包括缴纳转学手续费等。
温岭市政府将根据情况不断优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办法,并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