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列举的仅为常见的不可携带物品,具体禁物清单会在考生准考证上或官方公告中详细说明。考生需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020年天津高考中,考生不能带入考场的物品包括:
1. 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工具及相关设备;
2. 相机、录音笔、录像机等用于拍摄、录音、录像的设备;
3. 钢笔、墨水、铅笔刀、橡皮擦等非考试必需的写字工具;
4. 零食、饮料等食品及饮料容器;
5. 蓝牙耳机、耳塞式耳机、隐形耳机等通讯工具(含无线通讯设备);
6. 书籍、参考资料、复习材料等与考试无关物品;
7. 手表、闹钟、计算器等计时计算工具;
8. 带有个人信息的纸质、电子资料;
9. 手套、遮阳帽、太阳眼镜等遮挡视线的物品;
10. 提供蓝牙、红外线等通信功能的笔、尺等文具。
以上列举的仅为常见的不可携带物品,具体禁物清单会在考生准考证上或官方公告中详细说明。考生需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