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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通知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国学经典 文档下载

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要求,江苏教育厅等七部门决定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为了确保培训机构合法经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严禁超范围或未经批准开展培训活动。

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真实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方式,并明示是否预收费。

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如有预收费行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提供收费预警机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其预收费行为的风险;2.提供合理的预收费政策,如出现退费情况,及时返还预收费用;3.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

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规范的收费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收费。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学生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并保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

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告知学生和家长择校权益,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选择。

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八、相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执法力度,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进行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监管工作。

九、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令停业、吊销办学许可证等。

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和服务,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教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