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第二条天津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每年根据专业需要进行调整,具体计划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天津仁爱学院鼓励优秀高职毕业生报考高职升本科,对优秀的高职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支持。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20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设置
第二条 天津仁爱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每年根据专业需要进行调整,具体计划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学校设有高职升本科专业,每个专业设置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具有高职毕业证书的学生或具有相应学历和实践经验的非在编职工。
第五条 招生条件:
1. 具有相应的高职毕业证书或者其他与高职学历相当的学历;
2. 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状况。
第六条 天津仁爱学院鼓励优秀高职毕业生报考高职升本科,对优秀的高职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支持。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七条 高职升本科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
第九条 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前公布。
第十条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选拔: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高职毕业总成绩。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在指定时间内公布在学院官网上。
第十二条 被录取的考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提交相关报到材料。
第十三条 被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四条 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或未按时缴纳学费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或予以退学处理。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保留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