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天津中考录取规则如下:1.名额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每所学校每个文理科班级的招生名额。但是具体录取顺序可能会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政策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最终结果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天津中考录取规则如下:
1. 名额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每所学校每个文理科班级的招生名额。
2. 分数线划定: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竞争原则确定每个学校每个文理科班级的录取分数线。
3. 计分方式:将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特殊加分项(如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进行加权计算,得到综合成绩。
4. 分班录取: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如果某个班级的录取人数已满,则将考生录取到其他班级,直到招生名额填满。
5. 报到确认:被录取的考生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前往学校报到,并进行相关手续确认。
具体的录取顺序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录取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取满招生计划后停止录取。但是具体录取顺序可能会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政策和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最终结果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