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医学证明:扬中残疾儿童少年需要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证明其残疾类型和程度,以便学校为他们制定合适的教育计划和支持措施。

根据中国法律和政策,扬中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年龄要求:扬中残疾儿童少年在合法就读年龄范围内应当接受义务教育。通常来说,义务教育从6岁开始至15岁结束,但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
2. 包容性要求:扬中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因残疾而受到歧视或限制。学校应提供适当的支持和资源,满足他们的特殊学习需求。
3. 就近入学原则:扬中残疾儿童少年应当就近入学,享有与其他儿童同样的入学机会。学校不得因残疾而拒绝他们的入学申请,除非确有合理的理由。
4. 个体化的教育计划:为了满足扬中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学校应制定个体化的教育计划(IEP),根据他们的残疾类型和程度提供适当的支持和辅助措施。
5. 医学证明:扬中残疾儿童少年需要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证明其残疾类型和程度,以便学校为他们制定合适的教育计划和支持措施。
6. 公费教育政策:中国政府鼓励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提供一定的教育补助或免费教育政策,以减轻他们家庭经济负担。
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