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在各科目的成绩,以及考试政策规定的合格标准,计算出总分并排名。一般情况下,总分排名前10%的考生被认定为优秀;总分排名前30%的考生被认定为良好;总分排名前60%的考生被认定为合格;总分排名后40%的考生被认定为不合格。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方式,具体的认定结果以考试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为准。

扬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指对即将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的一次全面、综合性的考试。考试结果的认定分为省内和省外两种情况。
1. 省内认定:
省内认定是指扬州市内的普通高中学生的成绩认定。根据考生在各科目的成绩,以及考试政策规定的合格标准,计算出总分并排名。一般情况下,总分排名前10%的考生被认定为优秀;总分排名前30%的考生被认定为良好;总分排名前60%的考生被认定为合格;总分排名后40%的考生被认定为不合格。
2. 省外认定:
省外认定是指在扬州市外地普通高中学生的成绩认定。根据考生在各科目的成绩,以及考试政策规定的合格标准,计算出总分并排名。一般情况下,总分排名前5%的考生被认定为优秀;总分排名前15%的考生被认定为良好;总分排名前40%的考生被认定为合格;总分排名后60%的考生被认定为不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合格标准和认定方式可能会根据当年的考试政策和要求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认定方式,具体的认定结果以考试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