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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南宁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时间:2023-08-0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国学经典 文档下载

请各位教师和学校密切关注区教育局的通知,按时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认定工作的进行将有力推动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并顺利通过认定。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区教育局联系。南宁兴宁区教育局日期:2021年X月X日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下半年南宁兴宁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期启动,请各位相关学校和教师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定对象 1. 2021年下半年兴宁区中小学在编及在岗教师,包括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师; 2.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教育教学经历的教师; 3. 尚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或资格证书已过期的教师。

二、认定要求 1. 所有参与认定的教师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 2.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提供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聘任证书、评职称证书、师范学校毕业证明等; 3. 教龄要求:小学教师教龄须达到3年及以上,初中教师教龄须达到5年及以上; 4. 提供近3年内的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5. 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三、认定时间及流程 1. 申报时间:具体时间以区教育局通知为准,请于规定时间内准确提交申报材料; 2. 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3. 申诉时间:申报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 4. 最终认定:经过审核和申诉后,经教育局确定认定结果,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请各位教师和学校密切关注区教育局的通知,按时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认定工作的进行将有力推动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希望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并顺利通过认定。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区教育局联系。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南宁兴宁区教育局

日期:2021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