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本年度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23年开始。

根据大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本年度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2023年开始。具体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符合国家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要求,并申请认定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认定时间:2023年上半年,具体认定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认定程序:
1.资格审核:审核教师申请材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教学成绩等。
2.资格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方面的考试内容。
3.评定审核:根据教师申请材料和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和审核。
四、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教育背景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信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
4.教学成绩证明(评优证书、教育教学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五、申请方式:
教师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大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至大邑县教育局(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认定的教师注意认定工作时间,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2.认定结果将在认定工作完成后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大邑县教育局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