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适用的对象,具体的认定对象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要求有所不同,请您以当地教育局或认定机构的公告为准。

2021下半年高州市教资认定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 高州市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2. 高州市原参加中小学教育工作的离退休教师;
3. 高州市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临时教师;
4. 高州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5. 高州市原参加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工作的离退休教师;
6. 高州市从事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工作的临时教师;
7. 高州市特岗教师(教育部门所选拔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
8. 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的教育行政干部;
9. 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培训机构、学校运营管理机构等从业人员。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适用的对象,具体的认定对象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要求有所不同,请您以当地教育局或认定机构的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