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和学生:根据泸州市教育局的要求和泸州市双减政策,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过泸州市教育局的审核批准,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开展业务。请各位家长和学生严格遵守以上通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泸州市教育局举报。泸州市教育局日期: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学生:
根据泸州市教育局的要求和泸州市双减政策,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过泸州市教育局的审核批准,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开展业务。未经批准的机构一律禁止开展培训活动。
2.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以超前教学为目的提前教授本科及以上课程内容。
3.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过度宣传和虚假宣传,不能夸大培训效果和获得的成绩。
4.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保证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教师资格证明、教学经验等相关证件必须齐全。
5.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要求学生报名学习与其学籍无关的课程,不得强制学生参加与其课程无关的补习班或活动。
6. 校外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必须向家长和学生明示培训学费、教材费及其他费用,不得变相收取额外费用。
7.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竞赛成绩等作为宣传手段,也不得变相纠结学生参加其他课程或培训。
8.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与学校建立健全的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在培训机构学习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培训质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请各位家长和学生严格遵守以上通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泸州市教育局举报。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泸州市教育局
日期:XXX年XX月XX日
